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为做好矿业权价款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衔接,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政策,明确以往按财政出资比例缴纳价款的探矿权、采矿权和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探矿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了解更多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中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一)探矿权价款。 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二)采矿权价款。 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根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制定了《矿业权出让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
了解更多(一)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将现行只对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收取、反映国家投资收益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适用于所有国家出让矿业权、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了解更多(四十)涉及海砂开采的,应当按规定实行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四十一)矿业权出让交易活动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二)收费项目 1.采矿权登记费 2.采矿权使用费 3.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三)收费依据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九条、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了解更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财政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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